前阵子发生了许多命案,其中一单就是发生在新加坡的54岁妇女跳楼案件。本来,我也不想提这件案件,也没有资格去判断谁是谁非?
之前,在大马的“镪水淋母女案” 已经是有所警惕了,为何还是会发生多宗类似案件呢?两夫妻是从相识、相知和相惜,甚至到爱得难舍难分,才会两人去结婚生仔,共偕联理的,不是吗?
很难想象,两夫妻的感情是那么脆弱,也经不起考验的,说没有感情就没有了吗?再不然,无论发生了怎样大的事都好,可以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谈嘛!为何要动“杀机” ?若是谈不拢就下次再继续谈,总有一次会谈妥的。
往往人就是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和理智,以为自己吃亏了、是别人欠自己的、失去全世界、再不就是觉得身边的“东西” 都是属於自己的“财物” 。佛法常说:“人生不带来,死不带去;两手空空而来,也会两手空空而走;命里有时总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。”
既然没有了爱情,为何不直接了断地向对方提出呢?我想再笨的人也会放手。如果说还有感情和恩情才留下,这个理由不是很牵强吗?有感情还下的了手?可以狠心伤害对方?恩情是以这种方式来报答的吗?如果说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才不分离,每天吵吵闹闹,难道孩子还是有幸福吗?这些,全部都是一个人犯了错,而想让自己的心理好过一点的“安慰话” 。
最可恨的就是犯了错,还要为自己找藉口来掩饰所犯下的错,真是可恶及了!为了恩情和亲情才流下来,这样叫作“有情有义” 吗?拜托,这样只会让对方岁月蹉跎,耽误了他们的另一个发展而已。
这种人可以“光明正大” 在外面找新恋情;相反地,换了是女方出外找另一个“靠头” ,就会被封为“淫妇” 。他所谓的“牺牲” 和“有情有义” 牢牢套住对方,这就公平吗?
另外,酒后三分醒,况且嫌犯是个滴酒不沾的人。什么叫“一次爆发” ,就是在脑海里想了很久才实行,说明了就是“处心积虑” 的行为!真的很难怪孩子们会不认亲。这两宗案分别是,前者选择用时间原谅亲人;而后者是无法原谅嫌犯。难道这样的结局,他们还是会秉着:为了孩子好这个道理?现在“孩子们” 拥有这样的家庭会好吗?幸福吗?开心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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